第3章 凶职逼近

案发当夜,胡大火勘察现场,发现梅莺闺房的梳妆台上,金镯、翠簪摆得齐齐整整,连压在妆奁下的毛票都没少一张。

梅莺仰躺在闺床上,两只还在流血的眼睛上各插着一炷即将燃尽的香。

大胆凶徒,竟敢杀我媳妇儿!胡大火大怒,仔细勘察,发现梅莺的一只脚腕上,一圈绳索被血浸得发黑,绳结打的是“活套”,越挣越紧。

询问梅莺的家人和左邻右舍,胡大火没有找到一点对破案有用的线索。

凭借“江湖经验”和以前经常在茶馆听说书的讲“狄公案”,胡大火琢磨出一条破案计策,对破获这起案子自信满满。

王善仁见一时半会儿劝不住胡大火,只得不去警察所了,担心“凶职”灵验,引祸上身。

傍晚,胡大火正在梅莺被杀现场思索破案线索,一个叫花子跑过来,抱着胡大火嚎啕大哭。

这个叫花子名叫赵万,是跟随胡大火“闯荡江湖”多年的发小。

胡大火从山东“跑路”后,赵万一时没了饭辙,一路打听着来了白山镇,准备“投靠”胡大火,也好跟着他混口饭吃。

一见赵万,胡大火笑了,心说,兄弟,你来得可真及时!哥哥我身边还真缺个贴身兄弟呢。

听说自己的“大哥”胡大火当了警察所长,赵万高兴哭了……

虽然一身武艺,还当过土匪的赵万的性格有点“一根筋”,可他明白,只要一心一意跟着胡大火,肯定能发财,到时候回老家讨个老婆过活。

果然,没等赵万开口,胡大火当场宣布:“万儿,从今往后你就是白山警察所的一员了!”

赵万没有想到自己这么快就在警察所“插了香头子”(入伙),冲胡大火施一个“坎子礼”,当场换上了警服。

在一家小酒馆,胡大火给赵万“接风”。

谈到今后的打算,胡大火踌躇满志地对赵万说,以前瞎胡混,那是没找着活法,现在不一样了,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这就滚犊子!以后俺就是白山镇的包文拯啦。

赵万问:“那谁是王朝和马汉?”

胡大火说声“你是王朝”,指指在一旁作陪的周五:“这位就是马汉啦!”

周五冲赵万哈哈腰,瞥一眼胡大火,心中有些不忿,我堂堂一个巡捕队长,跟一个叫花子平起平坐,这不扒瞎吗?亏你想得出。

胡大火明白周五的心思,这家伙仗着自己是警察所的“元老”,一直瞧不上我,我先杀杀你的威风。

老子是所长,先撤了你巡捕队长的职,给我当跟班儿的再说,搁我这儿装啥犊子?

喝完酒结账时,胡大火从口袋里掏钱,竟然摸出一张粘着一根鸡毛的字条,上写“三日之内,你的人头必将落地”,落款是:鸡笼山张麻子。

胡大火撕掉那张字条,心说,这点儿江湖把戏就想让我卷铺盖?老子还得尿你!

为了振奋士气,胡大火当场赋诗一首:

俺是山东胡大火,

浑身是胆不信邪,

哪个敢来捋胡须,

就地正法不嘞嘚!

就在胡大火召集全所警察准备赶往鸡笼山剿灭张麻子匪帮时,接到警署命令:限期三天,破获“梅莺被杀案”,否则自行离职。

尽管胡大火对自己的能力颇有自信,但三天破案这个期限,还是令他头皮发麻。

张麻子要杀我,三天之内。怎么范能装也只给我三天时间啊?

胡大火不是个“官迷”,但当官儿的感觉还真是不赖!他不想“自行离职”,他要在警察所长这个位置上实现“除恶霸、保平安”的愿望。

王善仁明白胡大火的心思,更明白范能装了解了胡大火的身世,故意出难题,也好让胡大火自行滚蛋。

土匪要人头、上司逼“辞官”、“凶职”诅咒倒计时……

三重压力几乎在一瞬间集于胡大火一身!

那几天,胡大火似乎魔怔了,吃住几乎都在梅莺的闺房里,挖空心思地“踅摸”怎么才能打开破案的缺口。

一天,赵万来报:王家邻居李顺当有杀人嫌疑!赵万亲耳听见李顺当对人说,梅莺被杀那晚他看见一个黑影翻墙、脚尖点瓦,小刀划破帐子。

胡大火抓到李顺当,一问才知这是个“虎哨子”(傻子)。

但李顺当说得有鼻子有眼,又让胡大火感到蹊跷,放了他,派周五对他进行盯梢。

这一招果然管用——镇上出名的无赖苟三在路上拦住李顺当,打听胡大火都问过他什么。

苟三“到案”,承认他曾经调戏过梅莺,被她吐了一脸唾沫。他打听李顺当,是因为他害怕胡大火怀疑他因为受过梅莺的羞辱,杀了梅莺。

再次勘验尸体,胡大火发现刀口细、深,凶手用的是“柳叶刀”,劁猪人常用。

于是,一个练过几年轻功,名叫魏大的劁猪匠进入胡大火的视线。

此时的魏大已被赵万抓住,连人带劁猪刀押来了警察所。

因为自己曾经遭到老家那个劁猪匠的恐吓,胡大火的“勾心景”上来了,不审人,先审物,拿着劁猪刀比对梅莺的创口,果然一寸不差。

周五搜魏大的身,从他的一只口袋里搜出一段红绒线屑,和梅莺脚腕的绳子如出一辙。

魏大的杀人嫌疑基本确定!

但是魏大杀死梅莺,为什么要在她的两只眼睛上插香呢?

胡大火明白,整日走街串巷给人劁猪的魏大不可能轻易交代杀人事实,决定给他来个铁证如山,不给退路。

胡大火亲自搜查魏大家,找到一本书,书上写着“人死后最后一眼看到的景象会留在眼里”一段字。

胡大火登时明白梅莺的两只眼睛为什么要被挖、插香了。

至此,推理严丝合缝:深夜,魏大施展轻功,去梅莺家行窃,被梅莺发现。魏大用劁猪刀杀死梅莺,捅破她的两只眼睛,为了迷惑破案者,故意在她的眼睛上插香。

胡大火提审魏大,不啰嗦,只两句:“黄老枭是怎么死的,你明白。磕儿咋唠,你有数。”

魏大瞪着牛一样大的眼睛看胡大火:“是,劁猪我有数。”

胡大火哦哦两声,拿起劁猪刀,在自己的裤裆比划:“一手捏着猪蛋蛋儿,一手捏着刀,然后再怎么来着?”

担心胡大火这个混不吝骟人,魏大承认,梅莺是他杀的,但他不是去王家行窃,而是去杀他老婆刘金莲的。

见胡大火压根没有骟他的意思,魏大感动之下,坦承,他和刘金莲原是一对贫贱夫妻,合谋设了个“卖妻骗财”的计谋:刘金莲去王家做侍妾,骗几笔钱后再回来。

梅莺进了王府后,锦衣玉食又怀了王家的孩子,不肯再回破屋。

此事,让魏大越想越气,揣上劁猪刀,夜闯王府,准备杀了刘金莲,不想被梅莺撞见……

胡大火把他的劁猪刀弯成耳环,挂在他的一只耳朵上游街。

魏大被处决那天,大雪初霁。

胡大火把劁猪刀挂在警察所门口,刀尖滴下一串冰珠,像是给这座“小衙门”挂上的一串风铃,叮当作响,警醒后人,作恶必受罚。

“梅莺被杀案”成功告破,所长之位暂时保住了,土匪“三日取头”一事摆上了胡大火的议事议程。

为了剿灭土匪,胡大火想出一条妙计——假扮“溜子”(落单流寇)打入匪帮,里应外合,一次性灭了他们!

胡大火曾在一伙“绺子”混过,做卧底不是难事儿,但他曾与那帮胡子照过面,去了就是送死。

就在胡大火犯难时,曾经当过土匪的赵万主动请缨,要去做这个卧底,因为这伙土匪没人见过他。

还真是“物尽其用”!胡大火答应了赵万,将他打扮一番,“壮行酒”喝完,让他立即上路。

其实,赵万接这趟“凶差”是有自己的打算:差事完成,三十块大洋到手,他要拿着钱回老家,给自己娶一房媳妇,远离这个经常死人的凶险之地。

赵万的心思,胡大火当然明白,他说赵万平安回来后,给他三十个大洋,可是他去哪里找这三十大洋?

王善仁听说了此事,担心胡大火“搜刮”自己,借口埋怨胡大火“心狠”,这是让赵万去送死,企图让他收回成命。

胡大火一笑:“要不你去?”

想想胡大火是正所长,自己的副所长,胡大火管得着自己,王善仁不敢接茬儿,提醒胡大火:“万一胡子带人杀来,警察所不到三十个人顶不住,得招兵买马。”

胡大火顺水推舟:“这些年你也贪了不少,拿点出来为百姓保平安,也算是把钱洗白咋样?”

王善仁想想,虽说自己不认为自己是个贪官,可是给人办事儿也确实收了不少好处,拿点儿钱出来也算是心安理得。

担心胡大火拿了钱再去逛窑子,王善仁索性托人买了几条大枪,以镇上的名义送给了警察所。

枪有了,就差人了。

胡大火暂缓让赵万去做卧底,让许守贞贴出告示,招聘警察。

因为那几年在白山警察所当警察的都活得战战兢兢、窝窝囊囊,没人愿意当警察。现在不一样了,“胡所长”威风八面,凶职一说也荡然无存,年轻人纷纷应聘。

不几天,白山警察所人强马壮,光能扛枪打仗的小伙子就有五十来号人。

此时的胡大火踌躇满志,“凶职”一说,早就抛在了脑后。

说来也怪,“横的怕硬的,硬的怕不要命”的这句俗语,在胡大火身上还真灵验,这阵子,凶职传说似乎远离了他。

说归说,死了的那些“前辈”阴魂不散,总让王善仁替胡大火担心。

一天半夜,王善仁喝了点酒,趁胡大火不在家,准备跟胡菊花“热闹热闹”缓缓心情。

嗅一嗅老婆香喷喷的头发,王善仁心旌摇荡,晕晕乎乎去搂她的头,搂到手的竟是一具白森森的骷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