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汽水猛地一下打开,那时候普遍都是玻璃瓶子,刘二攥紧瓶身,指节都泛了白,咕嘟咕嘟灌了好几口,气泡从喉咙窜到鼻尖,辣得他直咧嘴,眼睛眯成一条缝,脖子也跟着缩了一下。他喘了口气,用袖口抹了抹嘴,低声嘟囔:
“麻。”
这是他对汽水的第一个印象,又麻又爽,像有无数细小的针在舌尖上轻轻炸开,紧接着一股凉意直冲脑门,把夏天的热劲儿都冲散了些。汗顺着额角往下淌,流过脖子,洇湿了洗得发白的旧汗衫,布料贴在皮肤上,黏糊糊的。
“感觉有人在骂我。”刘二揉着喉咙,转头看向奶奶。
“是我。”
常芬芳抬脚就踹在他屁股上,力道不轻不重,带着点恨铁不成钢的劲儿,脚尖扬起的灰扑扑的尘土在光里浮起来。
“你自己瞅瞅,谁家好人一天喝十几瓶汽水?瓶底子都能堆成山了!到了后半夜你尿急,别他妈哭丧着脸喊我,我才懒得起来给你开门!”阳光从树叶缝隙漏下来,在她花白的头发上跳动,明明灭灭,像撒了一头的碎金子。她说话时嘴角向下撇着,可眼角的皱纹却微微舒展开。
“瞅你这爆脾气。”刘二揉着屁股,龇牙咧嘴地慢慢站起来,梗着脖子回嘴,“我告诉你常芬芳!要是我将来进城混出模样了,第一个给你买的东西,就是给你挑块最好的墓碑!刻上你的大名,再描金!描得闪闪发亮!”
“那我还得谢谢你啊。”
常芬芳冷冷地瞥着他,眼神里带着刀子,握在手里的抹布却没再甩响,只是松松地垂着。
“你都二十好几的人了,不出去挣钱,不结婚生子,就赖在我家混吃混喝,脸皮比城皮还厚!”她说着,转身往屋里走,旧布鞋底蹭着砖地,发出沙沙的轻响。
合水镇全都是树,老樟树、老梧桐,还有些叫不上名的杂树,枝桠缠缠绕绕,遮天蔽日的,远看过去,根本看不见一点人家,大树几乎要把整个镇、整个村子都给淹没了。风一过,叶子哗啦啦地响,像一层又一层的浪。
但只要顺着那条被踩得光溜溜的土路往下走,绕过几丛开得热热闹闹的野菊花,青瓦白墙就会一户户露出来,烟囱里飘着淡青色的烟,慢悠悠地缠在树枝间,分不清是烟缠着树,还是树挽着烟。那烟里有柴火味,有饭香,也有日子慢慢烧过的气息。
蒲公英飘在空中,毛茸茸的,被风带着打旋儿,有的落在刘二的头发上,有的飘向田埂那头,像一场很小、很安静的雪。他伸手去抓,总是抓空,只有一两朵恰好沾在指尖,轻得几乎没有重量。
桂花的香气随着风飘进每个人的鼻腔,甜丝丝的,不腻人,那是镇口老桂花树上落下来的,每年都会捡一筐,晒干了收在罐子里,做桂花糕、泡桂花茶,整个屋子都香得能留住蝴蝶。午后总是静的,只有知了在树上拼了命地叫,一声叠着一声,叫得人心里空落落的,像被掏走了一块。刘二有时觉得,这寂静和蝉鸣,就是小镇的呼吸。
什么叫故乡?故乡就是你从小吃喝拉撒都在这里,在泥地里滚过澡,在巷口追过鸡,偷过别人家果园里的桃子,摸过别人家家鱼塘里的小鱼,夜里躺在院坝的竹床上,听奶奶摇着蒲扇讲鬼故事,吓得往她怀里钻。
故乡就是这里的路你闭着眼睛都能走,这里的人喊你的小名一喊就是十几年,这里还有个叫常芬芳的老太太,嘴上骂得凶,却会在你饿的时候,端出一碗热乎的面条,油花儿亮晶晶的,葱花碧绿;在你冻的时候,把你的手揣进她的棉袄兜里——那兜里总是暖烘烘的,有她捂热的体温。
这就是故乡。
刘二这样想着,抬手拂掉头发上的蒲公英,鼻尖忽然有点发酸。他明白,村里的年轻人都往城里跑了,不久之后,合水镇或许也会变成一个荒无人烟的地方,树会更密,路会被野草盖住,那些熟悉的吆喝声、笑声,或许都会慢慢消失。就像灶膛里最后一点火星,明明暗暗,噗地一下,终于还是熄了。
还记得那时候他才五岁多,上厕所忘记带纸,急得没办法,就扯了身上的小褂子擦了,光着膀子跑出厕所,正巧被奶奶撞见。气得眼睛都红了,拿起墙角的扫帚就追着他打,从村东头追到村西头,整整绕了镇子两圈,巷子里的街坊们都笑着,探出头来:
“芬芳婶,慢着点打,别把孩子打疼了!”
转头又塞给刘二一个刚摘的莲蓬,让他躲一躲。夏日的风吹得人身上粘糊糊的,他的小脚板踩在滚烫的土路上,却觉得那场追逐像一场热闹的游戏,连挨打都成了记忆里暖烘烘的一部分。有的时候,他趴在奶奶的膝盖上,闻着她身上的桂花味,会仰着头问:“奶奶,什么是故乡呀?”
“故乡,是一个人出生或长期居住过的地方,更是藏着童年记忆、亲人牵挂与专属生活气息的精神原乡。”声音温温的,像晒过太阳的棉花,落在他的耳朵里,一直记到现在。蒲扇摇出的风,也是温温的,带着皂角和阳光混在一起的好闻味道。那时候他觉得奶奶什么都懂,说的话像诗一样。
夏天,这是刘二最讨厌的一个季节,他讨厌每天浑身上下汗淋淋的衣服沾身,更讨厌常芬芳的唠叨……空气像是浸了水的厚棉被,沉沉地压在人身上,扯都扯不开。蝉声一阵紧似一阵,吵得人脑仁疼。
“帮我把土豆抱过来。”
“我不去。”
“刘二乖,去帮我把土豆抱过来。”
“不去。”
“去不去?不去把你头拔下来。”
“奶奶我爱你。”
对话总是这样结束,然后他就趿拉着破拖鞋,慢吞吞地挪向屋后的那片地,拖鞋啪嗒啪嗒,打着困倦的节奏。
地上的热气透过薄薄的鞋底传上来。刘二的家其实挺简单的,有着一个院子,厕所修在了坡底下,坡上面往右走就是一大片土地,那边种的都是玉米,土豆,厕所上面就是家了,但家离厕所挺远的,有个院子,地上都是砖头,中心用砖头围了一个小圈,里面种了棵参天大树,把整个家都罩了起来,这个大树听人家说已经有几百年的年龄了。树荫浓得化不开,下午的时候,院子里一片凉幽幽的,光线被滤成了淡淡的青绿色。
那时候刘二常常往那上面爬,不是为了躲常芬芳的棍子,就是为了躲常芬芳的棍子。
粗糙的树皮磨着手心,却有一种踏实的触感,爬到高处,能看到镇子的一角,和更远处朦胧的山脊线,看久了,心也跟着飘出去,又空空地落回来。树上有鸟窝,有蝉蜕,有时候还能摸到一两个熟透的野果。
2/
“作业写了没?”
刘二每次听到这一句,就会先爬到树上,然后看着树下那个变小的身影说:
“没有。”
常芬芳不讲道理,常芬芳不要脸,常芬芳没能力。
刘二曾经这样想,天天打麻将不着家,每天晚上不是做到凌晨4点,就凌晨2点。麻将声哗啦啦的,像是另一条河流,流走了好多夜晚。那声音从隔壁传来,清脆又绵密,混着大人的笑骂,成了他很多个夜晚的背景音。
“你能不能别打麻将了?完成完成我的梦想。”
“你有个锤子梦想。”常芬芳冷笑,手里的牌摸得噼啪响,眼皮耷拉着,却透着一丝精光。
“不是,我网恋的女友她为啥就不喜欢我?”
“你丑。”
常芬芳又冷笑,眼皮都不抬一下。
“长得随你爷爷,还指望人家姑娘图你啥?图你汽水瓶堆得高?图你爬树快?”
刘二就不说话了,坐在树杈上晃着腿,看夕阳一点点沉下去,把天边染成汽水一样的橘子色。镇子渐渐暗下来,只有麻将声和蛐蛐声,一高一低,填满了整个合水镇的夜晚。他会想,城里的夜晚是什么声音呢?
其实刘二也不是每天就在家里面躺着他也会出去干干活,每天晚上6点会准时回来,而常芬芳就会在门口接他,开这个拖拉机,刘二满脸嫌弃。拖拉机的引擎声突突突的,老远就能听见,像合水镇傍晚的一道固定曲目。
“常芬芳,你为啥非要跟我一块回去?”
“天黑了,原本是要打到凌晨几点的,他们家里人说是怕废灯泡关灯不让打。”
“废个毛线,我去的人家人家一整宿都开着灯泡。”
刘二曾经尝试过在拖拉机上坐好坐稳,但都以失败告终,不是摔个狗吃屎就是摔个狗吃屎。车厢板硬邦邦的,颠簸起来,骨头都快散架。常芬芳开车的样子很猛,头发被风吹得乱飞。
“晚上喝啥?”
“晚上要喝啥?”
“喝汽水。”
“常芬芳你有病是不是?”
常芬芳大笑几声,笑声混在风里,有点破碎。常芬芳双脚踩着拖拉机,几乎当刹车不存在一样,拖拉机像一只公牛一样猛的冲向了山坡。风呼呼地从耳边刮过,两旁的树影急速倒退,刘二死死抓住车厢边缘,心脏跳得飞快,却在某一刻,奇异地感到一种自在。
城里,是村里面每个小孩每一个人都想要去的地方,哪怕合水镇再美再好,也想去见见城里面的风采。那里有高楼,有亮到半夜也不熄的灯,有没见过的新鲜玩意,还有可能,有不一样的人生。
刘二这样想着。
总有一天,总有一天会闯出一片天地,给常芬芳好好买个坟地和棺材。这个念头有点赌气,又有点认真,成了他模糊梦想里一个清晰的小点。
他还想看清楚是不是真的像自己的父亲那样说,城里面全都是有钱人,有好吃的,有好喝的。他想去验证那些听说来的故事,想去触摸一下传说中的繁华。
他想好好干活好好发展,好好闯出一片天地,离开常芬芳,离开孩子拿手擦嘴的合水镇。
【Chapter1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