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经有个朋友,吉他弹得很好。”
“等一等。”提克里斯打断道,“你说的这个朋友不会是你自己吧?”
“当然不是了,我怎么会做这种无聊的事情。”他拍着胸脯保证,结果拍得有些用力,瘦弱的身体经不住折腾,咳嗽个不停。
提克里斯不太相信他的话,那个所谓的“有个朋友”一般都指的是话事人自己。
“诶,布伦斯。”他从地上爬过来凑近提克里斯,带着一丝诡异的笑容。
“你做什么?”提克里斯忍不住后退一步,这完全是下意识的反应,毕竟这家伙身上真的太脏了,感觉多靠近一下就会被他身上的飞虫袭击。
“你从哪里知道我名字的?”提克里斯从没告诉过吉他手自己的名字。
只见那家伙一挥手,说:“见外了,布伦斯,你以前在棒球社的时候我可是经常见到你。”
“不过你从来没多关注过这些就是了。”
“等一下,你不会是……”提克里斯突然想到一个很可怕的事实。
带着吉他,又经常在棒球社碰面,以及这熟悉的从地上爬行过来靠近她的动作……
“金斯利?!”
“你终于想起来我是谁了,亲爱的小姐。”
“我在这里弹了这么久的吉他,你居然到现在才认出来。”
哦不,认不出来你才是应该的。
金斯利以前是个风靡学校的大明星,不光脸蛋长得深邃英俊,更重要的还是弹奏的一手好吉他。
这家伙可是真正意义上的星二代,他父亲是北联盟的有名导演,妈妈则是风靡了整个时代的天后级别的歌手,很难把那个家伙和眼前的这个人联系起来。
提克里斯也只是在棒球比赛结束后碰见过他几次,他经常和另一个男生一起在隔壁的体育馆内搞音乐,虽然提克里斯不是很懂,但也能混个脸熟,甚至弄到入场门票。
门票还是很值钱的,虽然提克里斯一次也没去过。
“金斯利,那你的手是怎么回事?”提克里斯首先询问这个问题,刚开始没认出来的时候还以为是天生自带的残疾,可金斯利的双手明明是健全的。
“呵呵,这可就说来话长了。”
金斯利像是陷入了一段回忆,眼神放空。
“那你长话短说。”
“……你知道鬣狗佣兵团吗?”
提克里斯一挑眉,这可太熟悉了。
酒馆二楼上常年盘踞的那伙人就是鬣狗佣兵团,甚至在某一次的打烊前夕询问提克里斯要不要跟着他们混。
“我看你身手不错,何苦呆在这里,白白浪费时间。”
“在这里的大家,都是在浪费生命,难道还分一个高下吗?”提克里斯笑着回应那个长着山羊胡子的人。
“你这么年轻,粘胡子做什么。”
“我四十岁了。”那人平淡的反驳,“你看走了眼。”
“好吧好吧。”
既然是客人的选择,提克里斯不好干涉。
那就只能是她看走了眼吧。
“这我知道。”
“你消息还挺灵通,一般人不会跟你提这个。”
“毕竟你是个外来人员,跟你多说一句话,风险也就水涨船高。”
“话说到这里了,提克里斯,你还想继续听吗?或者说,你敢知道吗?”
“有什么不敢,该知道的我都已经知道了,不缺你这一个。”
“真好啊,真好。”他笑起来,眼睛在黑夜里亮起来,那张脏污的脸上露出笑容,提克里斯这时候才从这张脸上看出了一丝他以前的意气风发。
“那还要从第一场丰收宴开始说。”
那一天的早晨,金斯利打开了门,迎接了今天的第一抹阳光,这是新希望的开始,或许他们能在这里开启新的生活,远离外界的那些灾难……
甚至建立一个全新的王国也说不定,呵呵,现在想的有点太多了,还是正事要紧。
金灿灿的玉米成为生存下去的希望,羊儿欢快地叫着,仿佛也在为这场新生喝彩庆祝。
“嗨,索菲亚,卡特里娜。”
“早上好,金斯利,你今晚一定会演奏一曲,对吧?”
“那是当然!”他随身带着吉他,时不时就会来一阵小调。
“不过,你们有见到阿诺德吗?我去敲他家的门,没人回我。”
“应该是去了河边,他总喜欢去那儿。”金斯利笑着回应那些热情的人们,并且承诺今晚会是一个美妙的不眠之夜。
偶尔,金斯利也会想起卡门西塔这个人,但生活的困苦和从无到有的喜悦逐渐冲散了这一份忧思,他甚至有时候需要画上十分钟才能想起来卡门西塔的长相。
每当他问起时,周围的人也和他一样疑惑,但随后又了然,卡门西塔,能是谁呢?就是卡门西塔嘛!
那她现在在哪儿?
谁知道,或许去了什么地方躲起来了,等着他们去找她,可他们好忙,仿佛一停下脚步,死神就会跟在身后如约而至。
夜晚,一位金头发的联邦人站上酒桌,所有人都喝多了,聚在一起,等着听故事,听那些艰难的过去,听那些更美好的将来。
还有现在,哦,现在该来点音乐了。
阿诺德去哪了?他怎么还没回来!?我们都要散场了,却还没听到歌。
人群瞬间爆发,都闹哄哄的吵起来,索菲亚的红头发在这里越发鲜艳,她喝的有些多了,一直趴在桌子上,金色的眼睛迷离着,似乎也在憧憬美好的未来。
酒是粮食酿造而来。
粮食则是他们亲手种下。
贫瘠的土地离不开勤劳的人。
“我去找他来!”
金斯利这样回答,他背上自己的吉他,那是他除了阿诺德以外最好的朋友,最好的伙伴,他们形影不离,就连末日也没有将他们分开。
或许自己和阿诺德就是缺失的一对兄弟,之间的感情比血还要浓厚,第一天跟这个家伙碰上面,第一次共同演奏,金斯利就知道,这将会是自己此生最好的朋友。
也许他们会一起开一个工作室,写出那些共同藏于心中的美妙语句。
现在也不错,灾难没有磨灭他们之间的情谊……也都还活着,已经是最大的恩赐。
只是偶尔会想起外面的日子,不知道爸爸妈妈过的如何……
这条河很美,是唯一,唯一能够获得水源的地方,其他地方的水都无法解决干渴,唯有这里,仅有这里,是生的希望。
夜光灿烂,星光闪烁,少年眼里的光也和天上的星星一样,美妙万分。
“嘿,我就知道你在这。”金斯利拍了一下阿诺德的肩膀,也跟着在一边坐下。
今夜的风带来了一丝少见的凉爽。
阿诺德黑色的眼睛永远都是这样,沉默的宁静,却让金斯利感到别样的安心。
“一天都不见你人,还要我来找,真是好大的架子啊你!”金斯利一把揽住阿诺德的肩膀,大声说道。
自己的声音回荡在这里,远处集市上传来一丝丝欢唱声,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了。
阿诺德不是个十分欢脱的人,换而言之,金斯利时常觉得自己这位朋友有些忧郁,很喜欢这样安安静静的坐在一边。
他经常看着不远处的棒球场,金斯利以为他对这一运动感兴趣,却发现事实并非如此。
还害得他花时间去和棒球社那边的人搞好关系,一来二去,反而是他变成了棒球社的彩蛋人员,经常被拉过去溜一圈,虽然挺开心的就是啦。
棒球社有个叫布伦斯的副社长,听说是个不良少年,脾气很差……棒球社的社长也不喜欢她,总喜欢带着金斯利说她坏话。
不过自己一点也不喜欢这种在别人背后说坏话的行为,可能和北联盟的风土人情有关。
但她简直酷爆了!
金斯利简直想要跪在地上给她磕几个,感谢大佬救我小命。
到底为什么学校里会有这么多的流浪狗,还有,艺术区的雕塑湖为什么每一块砖头都如此错落有致,甚至有神奇的凸起,听说这也是一种美感……
好在这时热心同学布伦斯拎着棒球棍刚从赛场上下来,偶然遇见了被困椰子树上的金斯利,遂顺手解救。
“所以说你还记不记得这件事……阿诺德,你最后告诉我你不喜欢打棒球,看那边只是因为夕阳很美。”
金斯利啃完了最后一根玉米,满足地伸个懒腰,躺在茂密的草地上,几点绿色的荧光跑到他鼻子上,痒痒的。
远处的聚会没了声音,想来已经结束。
恐怕明天要狠狠挨一顿骂了,放鸽子这种事简直不可原谅。
“我们该回去了,很晚了,阿诺德。”
少年柔和的面庞在星光下散发着淡淡的荧光,下垂的双眼一动不动看着平静的水面,波光粼粼。
“金斯利,为什么河里没有鱼呢?”
嗯?怎么突然问这个。
“为什么我们会在这里呢?”
到底在……说什么。
“金斯利,我想回家。”
家在哪。
能去哪。
这里……吗。
远处早已沉寂的声音再一次爆发,这一次带了几分金斯利听不明白的东西,随之而来的还有阿诺德沉默的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