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三点十七分,临江城的夏夜闷得像蒸笼。
林墨盯着屏幕上那个旋转的圆圈,额头的汗珠顺着鼻梁滑下来,滴在键盘上。他已经盯着这个圆圈看了整整三分钟——确切地说,是三分钟零二十七秒,因为他一直在数。
“求你了,别死。”
他对着电脑轻声说,语气虔诚得像在求神拜佛。
圆圈还在转。
他又看了一眼右下角的字数统计:19872。还差一千二百二十八个字,他就能凑够今天的两万字更新。全勤奖,六百块钱,能续上这个月的房租和水电网费。
圆圈突然停了。
屏幕蓝了。
一行白色宋体字跳出来:你的电脑遇到问题,需要重启。我们只收集某些错误信息,然后为你重新启动。
“我你妈!”
林墨的吼声在不到十平米的出租屋里回荡,惊醒了隔壁的狗,那狗开始狂吠,接着楼下的狗也加入,整个城中村在凌晨三点上演了一场犬类交响乐。
他没心思管这些。
他疯狂地按着Ctrl+S——尽管知道没用——然后眼睁睁看着屏幕黑下去,又亮起来,弹出那该死的Windows启动界面。
三分钟后,他打开文档。
自动恢复……
正在恢复……
恢复完成。
文档里空空如也。
一万九千八百七十二个字,连同他熬夜想出来的那个绝妙转折——主角的师父其实是反派伪装的——全部归零。
林墨把脸埋进手掌里,发出一声沉闷的呻吟。
这是他今年第四次遇到这种情况。前三次他还能安慰自己“旧的不去新的不来”“重写一遍会更精彩”,但这一次,他实在没力气安慰自己了。
八年了。
他从二十一岁写到二十九岁,从校园写到社会,从满腔热血写到心如死灰。发出去的稿子要么石沉大海,要么收到一句“不符合我社风格”。最后他选择在网上连载,写了一本又一本,收藏从三位数跌到两位数,评论从偶尔几条变成彻底死寂。
现在他唯一坚持的动力,就是每个月六百块的全勤奖。
“值得吗?”他问自己。
没人回答。
窗外的狗终于消停了,取而代之的是楼下早餐店开始蒸包子的声音。林墨抬起头,看了一眼窗外灰蒙蒙的天,又看了一眼时间:四点零三分。
不写了。
他把笔记本重重合上,站起来走到床边,整个人砸下去。
就在这一瞬间——
“嘭!”
一声闷响从书桌方向传来。林墨条件反射地弹起来,以为是笔记本炸了——那玩意儿跟了他五年,早该炸了。
但他看到的不是火光,也不是黑烟。
而是一支笔。
一支凭空出现的毛笔,正安安静静地躺在他那堆乱七八糟的稿纸中间。
林墨愣了足足五秒钟。
他确定自己没买过毛笔。他一个写网文的,签字都用圆珠笔,怎么可能有毛笔?
“幻觉。”他揉了揉眼睛,“熬夜熬出毛病了。”
毛笔还在。
他走过去,小心翼翼伸出手,碰了碰。
凉的。
是真的。
他拿起来端详:笔杆乌黑发亮,不知道是什么木头,上面刻着两个他看不懂的古字;笔毫是雪白的,摸上去柔软得像婴儿的头发;笔尾系着一缕红绳,绳上挂着一颗小小的玉珠。
挺好看的。
但也仅此而已。
林墨翻来覆去看了半天,没看出什么特别之处。他随手把笔放在桌上,重新躺回床上。这次他学聪明了,决定先睡一觉再说——管他什么毛笔,天大的事也等他睡醒再说。
他睡着了。
梦里,他听见有人在说话。
很多人的声音,有男有女,有老有少,交织在一起,像菜市场的喧嚣。他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只隐约捕捉到一些词——
“这个作者……”
“可惜了……”
“要是能……”
“就好了……”
他猛地惊醒。
窗外已经大亮,太阳晒得他睁不开眼。他摸过手机看了一眼:上午十一点二十三分。睡了七个多小时,够本了。
他坐起来,习惯性地点开自己书的评论区。
然后他愣住了。
评论区有三十七条新消息。
他揉了揉眼睛。
三十七条。
他上次一天收到三十七条评论,还是三年前刚开书的时候。他迫不及待地点进去——
“作者,昨天那章看得我好难过,能不能让配角复活?”
“那个老爷爷为什么要死啊?呜呜呜……”
“我觉得你可以给他一个转机,比如其实他没死透,被路过的神医救了?”
“作者你还在吗?怎么没更新?”
三十七条评论,有三十五条是关于昨天那一章的——他写死了一个配角,一个善良的老爷爷。他当时只是为了推动剧情,随手写的,没想到……
林墨一条一条地看,越看越懵。
这书收藏才三百多,平时一天能有两条评论就谢天谢地了。怎么突然冒出这么多人?而且看ID,好多都是没见过的。
他往下一翻,看到一条长评:
“追了这本书两个月,第一次想说话。作者,你写得真好。那个老爷爷死的时候,我哭了。我已经很久没看小说哭过了。谢谢你。”
发评时间:凌晨四点三十七分。
就是他电脑炸了之后。
林墨看着这条评论,胸口突然涌起一股奇怪的感觉。有点暖,有点酸,还有点想哭。
八年了。
第一次有人对他说“谢谢你”。
他傻笑了半天,才想起还没更新。昨晚那章没了,得重写。但这一次,他不再觉得痛苦,反而有点迫不及待——他想让那个评论的读者看到后续。
他打开电脑,新建文档。
手指放在键盘上,准备打字。
就在这时,他的目光无意中扫到桌上那支毛笔。
毛笔在发光。
很微弱,像萤火虫的那种光。如果不是白天,如果不是阳光正好照在桌上,他根本看不出来。
林墨揉了揉眼睛。
光还在。
他伸手去碰,光消失了。毛笔还是那支毛笔,安安静静躺着,仿佛什么都没发生。
“神经病。”他嘟囔了一句,收回手,准备继续码字。
但当他低头看向屏幕时,他愣住了。
屏幕上多了一行字。
不是他打的。
是一行他看不懂的文字,弯弯曲曲,像古篆,又像符文。那行字一闪而过,取而代之的是一段他能看懂的话:
“你听到了吗?那些声音。”
林墨猛地站起来,椅子差点翻倒。
“谁?!”他环顾四周。
出租屋空荡荡的,只有他一个人。
屏幕上的字消失了,文档里一片空白,仿佛什么都没发生。
但林墨确定,他刚才看到的不是幻觉。
他盯着那支毛笔。
毛笔静静地躺着,人畜无害的样子。
林墨咽了口唾沫,慢慢伸出手,再次握住它。
这一次,他没有松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