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这个世界有魔法

已经八年了。

江泽来到这片该死的西部荒漠,已经整整八年了。

他还记得自己刚穿越过来时的模样——一个十岁的孩子,茫然地站在黄沙漫天的戈壁边缘,看着远处那杆在烈日下飘摇的酒馆招牌,那时候,他以为这是上天给他的一次重新活过,活得更精彩的机会。

江泽想错了。

但又没全错。

这里的人们只知道荒漠,石油,黄金,抢劫与快枪手,和他印象里的西部片并无别样。

每天都有亡命徒在激战,酒馆里也永远有喝不完的威士忌。

可除了江泽以外,所有人都习以为常,他们不知道东方西方,美利坚英吉利,甚至连这个小镇的名字都不知道,只是日复一日的活着。

于是,他试图逃跑,但每次都失败了。

无数次的失败,让他明白:既来之,则安之。

所以现在,江泽只剩下一个念头——“我要成为最快的快枪手。”

十八岁的江泽站在自己那间只有十平米的小木屋前,对着墙上贴着的两张泛黄通缉令,第一百零八次重复这句话。

通缉令上的那个男人,满脸络腮胡,眼神如鹰隼,是“死神之眼”亚瑟·摩根,西部最传奇的赏金猎人,传说他能在一秒内从枪套中拔出六把左轮,而且枪枪命中眉心。

亚瑟,还有张贴这张通缉令的,小镇警长汉斯,曾经单枪匹马击退三十多人的匪帮的传奇人物,都是江泽的偶像,是他在这个没有金手指,没有超凡力量的世界里活着的全部意义。

他花了八年时间,从十岁到十八岁,每天天不亮就起床,跑到小镇里唯一的酒馆“老橡树”门口,等着给那些醉醺醺的枪手擦皮鞋。

一个铜币一双鞋,擦得锃亮,能照出人影。

然后,江泽就会用这些钱买些酒肉去镇后的废矿坑找已经隐居的老亚瑟练枪。

八年,两千九百二十天,江泽擦了至少五千双皮鞋,打光了上万发子弹,他的双手磨出了老茧,食指关节因常年扣动扳机而微微变形。

为的,就是在这个狗屁的世界里自己搏一个未来。

就算这个世界狭小到只有西部的荒漠,就算身为穿越者却没有金手指。

他不想再像上一世一样上班上到猝死,他要当西部最快的快枪手,头戴牛仔帽,脚踏白驹靴,抢最耀眼的黄金,抱最漂亮的女人,让这个世界的所有人听到他的名字都颤抖。

“快了....”

江泽对着其他通缉令喃喃自语,“再练三个月,我就去接第一个悬赏,先从谁开始呢.....”

但话音未落,一声巨响从镇中心传来。

那不是他已经习以为常的枪声。

沉闷,诡异,像壁炉里的干柴劈啪作响,又像威士忌酒杯里的冰块互相碰撞的清脆。

江泽愣了一下,随即紧紧抓住腰间那把老旧的柯尔特单动式左轮——那是他在生活开销与“亚瑟”开销以外艰难攒下一笔微薄财产才买到的宝贝。

小镇的街道上已经乱作一团。

人们从屋子里跑出来,聚集在通往广场的主街上,却没有人敢再往前一步。

江泽看到很多男人都拿着枪,甚至很多人都是快枪决斗的好手,脸上却仍然写满了恐惧,一种原始的,面对未知事物的恐惧。

他挤过人群,挤到最前面。

然后,他看到了这辈子都忘不了的一幕。

广场中央,那个立着不知何人纪念碑的石台左右,此刻正站着.....不,立着两个东西。

左边,是一尊冰雕。

晶莹剔透的寒冰在正午的阳光下反射着刺眼的光芒,冰层厚的目测不出来,却没有丝毫融化的痕迹。

而冰层下面,则是一个人。

汉斯警长。

他脸上的表情还清晰可见,保持着拔枪的姿态,右手刚刚摸到腰间的枪柄,左腿微微前踏,仿佛下一秒就要拔枪与人决斗。

但江泽看得很清晰,汉斯眼睛睁得很大,瞳孔里残留着不可思议。

这八年,不,算上上一世的二十几年,他从未遇见过这种情况,这超乎了他的认知。

心跳加快,江泽强忍着看向右边。

那是一团焦炭,焦糊的,还冒着缕缕青烟,黑漆漆的骨骼还保持着站立的状态,唯一能辨认出的东西就是那个银制的,能装六把左轮的枪套。

亚瑟。

曾经西部最快的快枪手,“死神之眼”亚瑟·摩根此刻像一块被扔进熔炉又捞出来的废铁,站在自己曾无数次赢得荣誉的广场上。

江泽的脑子“嗡”的一声。

他感觉自己的双腿在发软,胃里开始波涛汹涌,他想开口说什么,却发现根本发不出声音,只有右手机械性地将手枪僵硬地拔了出来。

“嘿!这个反应不错!”

一个稚嫩的声音从身后传来。

江泽终于缓过神来,缓慢地转过头去。

几个......孩子?

他们看起来最多十三四岁,穿着统一的黑色长袍,质地奇特,但工艺绝不是这个小镇能达到的。

更让江泽震惊的,是他们头上戴着的尖顶帽子与手上拿着的长木棍——不,应该叫法杖。

几秒后,一切都在大脑中串联起来了。

这个世界,他妈的有魔法。

“你们.....”江泽的声音沙哑得可怕,“你们干了什么?”

说话的是站在最中间的孩子,他的傲气也是其他孩子所不拥有的,明显是众人的领头羊。

“干什么?完成期末作业啊。”

他那张白皙的过分,几乎看不到毛孔的脸,那金色卷发,碧蓝的眼眸.....还有那天真无邪的笑脸,顿时让江泽胃里的波涛更加翻腾。

“高尔查克少爷,你的冰封术真是棒极了,我看和巴图助教也不相上下!”他身旁另一个矮胖的孩子接话。

高尔查克得意地扬起下巴,仿佛江泽不存在,自顾自地说起来:“那当然,我可是练习了整整一周,不过照巴图那小子还是差远了,他怎么说也是三阶魔导师。”

“但我说你啊,米勒,你的火球术太烂了,让你烧死人又不是烧成炭,这次你又得借我的样品交作业。”

“胡说!我的火球术是全班威力最大的,烧成焦炭才能体现我的魔力强大!”被高尔查克称作米勒的红发孩子不服气地反驳道。

这群孩子们叽叽喳喳,就像在讨论午餐吃什么一样轻松,轻松的杀死了江泽的全部信仰。

“你们....”江泽的手指慢慢扣到了扳机之上。

他的动作很慢,很隐蔽,这是亚瑟教他的。

虽然他知道这一切根本瞒不过眼前的“巫师们”,明知就算是亚瑟本人也被一击秒杀,却也倔强地尝试着。

但就在江泽刚准备往下压的时候,那个叫高尔查克的孩子就看了过来。

“你消停点。”

没有咒语,甚至连一个字符都没从他口中说出来。

江泽只感觉到一股沉重如岩石般的力量从脚底瞬间蔓延了上来。

低头,他看到自己的靴子正变成灰色,板结,然后是裤腿,上衣,最后是整个身体。

三秒钟。

他已经变成了一尊石像。

江泽自以为是一个资深西幻读者,骨灰级哈迷,可真当魔法使用在自己身上时,就是另一种感觉了。

不过幸好,他没和亚瑟,汉斯一样直接死去,他只是被“石化”了。

高尔查克微微皱眉,“啧,石化术还是不太熟练。”

他走到江泽面前,举起那根镶嵌着蓝宝石的法杖,轻轻敲了敲江泽的额头。

咚,咚,咚。

“就他了,带回去,当我的男仆,给我擦皮鞋。”